1月26日,黄石港城管局城管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天虹小区门口路边有商贩占道经营,违反《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经警告无效后,黄石港区城管队员利用《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九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