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罚!
发布时间:2021/04/09  |  来源:信用黄石  |  专栏:鞭挞失信败德

    3月11日,黄石港区城管局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天虹小区门口路边有商贩占道经营,违反《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经警告无效后,黄石港区城管队员利用《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九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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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黄石|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