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税不缴联惩发力
对于黄石市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来说,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经历,大概会是他从商以来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心存侥幸埋祸根
2019年12月19日,本案由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移送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理,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后,发现其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进项发票1份,金额5.13万元,税额0.87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按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缴纳增值税8717.9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10.26元,教育费附加261.54元,罚款50000元,第一稽查局于2020年7月27日向该纳税人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该纳税人在期限内未履行纳税义务,第一稽查局于2020年8月19日依法下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逾期后该纳税人仍未履行纳税义务。第一稽查局后多次电话该纳税人,均无法接通,2020年9月14日,第一稽查局依法到该纳税人经营场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该场所已无人经营,后又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向该纳税人送达文书,现申请对该纳税人强制执行。
罔顾法律入歧途
为了营造资金困难的假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被稽查后,迅速将公安机关已退还税款到该纳税人对公账户的资金转移。
2020年9月14日,第一稽查局执行人员依法到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发现该场所已无人经营。2020年9月16日,第一稽查局到黄石市农村商业银行查询该纳税人对公账户,账户明细显示,该纳税人于2020年6月16日在收到黄石市公安局退还的8718元的款项后,当天使用现金支票支取8700元,该纳税人账户余额4.7元。第一稽查局遂于2020年9月21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该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失信之后寸步难
2021年3月,这家公司因为违法情节严重被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将被直接降为D级,同时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法人名下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主体都将被采取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且在经营、投资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的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