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老板自购电子作弊设备
帮人通过考试
这可太“刑”了!
7月11日
下陆警方将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男子邹某
送进了看守所
4月下旬,下陆公安分局老下陆派出所接到车管所移交线索,39岁的阳新籍女子蔡某,在科目一考试中携带电子设备过安检口时,被车管所工作人员发现。
民警陈浩循线深挖,发现湖北黄冈籍男子邹某有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工具的嫌疑,遂于7月10日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今年33岁的邹某在黄冈市经营一家驾校,他发现通过租借考试作弊设备不仅可以帮助考生“高效”通过驾考笔试,还可以赚外快,便在2023年1月中旬购买了设备,自己做起了租借设备的勾当。
邹某告诉民警,出于谨慎考虑,从网上接单后,自己就会开车将设备送到考场外。民警调查到截至目前,邹某一共组织他人考试作弊2次,从中非法获利2500元。
邹某的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下陆公安分局已将邹某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