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作为一种深受人们欢迎的消费方式,虽具有便捷省时、品类齐全等优势,但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受限等弊端也不可忽视。14日,记者从下陆区人民法院获悉,爱猫人士方某因购买了保质期与商家确认有效期不一致的猫粮进行维权,经下陆区人民法院调解,原告撤案,被告“退一赔三”。
方某于2023年“双十二”购物节在天猫国际某自营店铺购买了一款4.54kg的猫粮,以天猫购物金抵扣和实付余款相结合的方式,向商家支付317元猫粮价款。
方某考虑到自家宠物猫每半年猫粮需求为5kg,特别向商家确认了其所售猫粮的食用有效期,商家明确告知有效期于2024年9月截止。方某听后,便放心下单购买了该款猫粮。岂料到货后,方某发现猫粮有效期于2024年5月初截止,便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或给予部分补偿要求,均遭到商家拒绝,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无奈之下,方某走上了维权之路。
下陆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一团队的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天猫店铺相关负责人沟通,严肃告知商家承诺的猫粮食用有效期与实际不符构成违约,甚至是一种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天猫店铺辩解其销售的猫粮仍在保质期内,并未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只愿意退还货款,拒绝按照商品价款进行三倍赔偿。
后经过承办法官多方调解,天猫店铺认识到关于商品保质期的虚假宣传误导了方某,导致方某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并遭受了一定损失,因此同意按照方某“退一赔三”的诉求向其退还猫粮价款并赔偿951元,方某则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矛盾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