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
在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领域实施信用管理制度,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先后制发了《黄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黄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黄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优良信用积分标准(试行)的通知》,草拟了《黄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强化信用建设常态化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打造住建品牌
城市更新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先建后验”模式),创新做法得到了住建部的认可,被纳入到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中,向全国推广;制定了《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按照“互联网+制度+信用监督”模式,投资了130万元开发“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监管平台”并延伸至县市区住建部门,2022年完成了对该平台的升级改造。该平台涵盖全市建设施工许可项目审批、建筑市场动态执法、建筑市场信用动态评价、清理拖欠工程款信访(含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考勤信用评价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方面功能,通过构建我市建筑业“天网”,强化两场联动监管。目前,我市有500余家参建单位和4.7万名从业人员及农民工在平台注册,每天有1.3万人在平台在线进行实名制考勤
加强信用承诺
在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和施工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不断建立和完善项目参建各方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住建领域共铸“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双公示”要求,扎实开展“双公示”信息公示工作,确保信息应公示尽公示,同时积极发挥发挥住建局官方网站作用,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息公示等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北黄石)”公示各类信息4351条
开展信用评价
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物业等领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与市信用办等多个部门建立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与政数局、银监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将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在开展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活动时,实施限制或禁入等措施。形成行业监管震慑力。一是在建筑市场领域,通过平台对全市建筑市场参建各方主体按照企业资质基本信用记录+行业施工现场监督实行网上动态考核评价,目前,我市有17家企业被评为A级(信用优秀),有89家评为B级(信用一般),将结果推送市政数局、人社局运用到项目招投标交易、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环节;在房地产市场领域,对信用良好的开发企业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免预售资金监管”等“激励”措施,截止目前,已有宏维、嘉泰、大桥等3家房企享受资金免监管政策;在物业行业领域,将物业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管理,不断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库,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