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4月17日,铁山区人民法院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学习重庆高院案例,当事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以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最终得到法院支持,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欠人钱款,理应及时归还,这既是诚信原则的要求,又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若不然,不仅会输了信誉,丢了真情,更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制裁。
通过全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法院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坚守法律底线,用司法公正助力诚信建设,用司法力量营造诚实守信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