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4/08/16  |  来源:东楚晚报  |  专栏:黄石动态

15日上午,我市召开2024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

  全链条安全监管

  隐患整治初见成效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我市专题研究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围绕全链条,聚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回收、改装6个环节,通过2年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构建责任明确、管控有力、标本兼治的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黄石市、区两级成立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实体运行、高效运作,细化20项重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红黄绿”三色清单晾晒机制,全市电动车火灾形势平稳,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公安、住更、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等专班成员集中开展联合行动4次,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528家,维修网点190家,处理查获非法改装车924辆,办理违法案件745起,查处1家违法组装蓄电池的黑作坊,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住宅小区架空层清查行动,累计检查住宅小区架空层341处,其中对不符合条件的86处增设消防设施和防火窗,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行动开展期间,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对316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等经营单位开展了全覆盖摸底排查并分类建立了监管台账,立案查办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9件,公开典型案例18起。

  市公安局结合公安机关职责,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管理,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宣传引导,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

  建设停放充电设施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少数单位和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混乱的问题,支队将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

  在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推广安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充电设施,并加装消防设施;重点开展架空层停放充电管理,指导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架空层逐一实行实名制上墙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架空层违规停放充电巡查提示、劝阻制止;联合市交巡警支队建立“警消联动”机制,每周开展2次集中夜查行动,采用“一劝二罚三拖”方式,集中警力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无证上路、堵塞通道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缓解住宅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的压力。

  同时,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发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火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积极探索“以换代充”,推动黄石高校试点引入第三方“统一管理、集中充电、规范停放、限制进出”模式,压降校园风险;建立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责任溯源倒查机制,提级调查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依法依规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

  停车位占比不低于50%

  当前,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是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职责,从配建标准、实施项目审批建设全程管控和简化审批程序三个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进行充分保障。

  配建标准方面,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占非机动车配建泊位比例不低于50%,充电装置数量不应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的30%。

  项目审批建设方面,在项目选址和编制规划条件阶段,将电动自行车配建要求纳入规划指标;在土地供应阶段,将配建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协议书;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将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指标、停放充电场所布局及充电控制设施和配建比例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在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阶段,对未按配建要求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项目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

  简化审批程序方面,鼓励已建住宅小区、商业和公建项目,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支持利用公共空间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既有小区用地紧张,无电源条件的,可按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在小区周边合理利用公共空间、零星用地设置停放场所,如改变公共空间属性,无需办理规划手续。


东楚晚报|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