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教育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指示,着力推进教育系统诚信体系规范化和长效化建设,以教育诚信促社会诚信,初步构建起“知信、用信、守信”大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推进行政信用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大力推行承诺告知制度。在加强行政审批公开、规范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在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等领域实行无犯罪记录告知承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质效。强化申请人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
2.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按照守信激励精神,对不同信用等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民办教育机构信用凤险分类相结合。对信用等级低、投诉举报多或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校外培训机构,增加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3.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在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过程
中,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的有关事项,
不予认定、审批;在对教师资格申请人、民办机构法人违法
犯罪情况进行核查过程中,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等违法信
息的,不予认定、审批。
(二)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1.善教师准入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准入查询制度,在组织教职工招聘时,将“失信惩戒对象”作为录用否决条件并在招录公告中予以明确,要求相关用人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核查报名对象信用信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律不予通过。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诚实守信学习与政治学习相结,将教育诚信纳入教师职业培训内容。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加强师德培训,融入日常教学。要求每位教师签订《黄石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书》。对优秀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遗正能量。严肃查处施教行为不端、从教行为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
3.健全教师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信用档案制度,将教师信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职工信用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或者有涉罪记录、严重失信行为的教职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开展教师职称评审,组织推荐、评选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荣誉项目时,对参评对象信用信息进行核查,具有不良记录的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选);对教师学术剿窃、论文造假、违反教学制度等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塑造良好校园文化
1.加强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日常管理和师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在各学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中,将“加强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承诺书,监考教师签订认真履责承诺书,阅卷教师签订规范诚信保密承诺书,班主任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并要求各学校做好诚信教育,在考前面向青少年学生加强诚信教育。
2.大力开展文明守信系列活动。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通过举办诚信讲座、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挖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集体。组织各学校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诚信论坛、宣誓签字仪式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
3.完善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学生诚信档案,鼓励学生签订诚信保证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通过诚信品德评价机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品行情况、各类违纪情况等做好全方位、详实记录,与评优、奖惩等综合评价挂钩,推动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稳定持久的诚信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诚信度。虽然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学校重视程度不够、部门之间合力不足、诚信评价机制不优等问题,需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和机制改革,不断推进诚信教育实效,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良好环境。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诚信建设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为按照业务条线分管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和校(园)长具体落实。各地各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守信激励。将诚信教育纳入管理、服务、教育、教学之中,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以及学生诚信评价、考核机制,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学
校目标目标责任挂钩,与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先和师德考核挂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优评先、招生入学挂钩,逐步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制度与体系。
(三)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有效共享,开展教育系统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工作,推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配套建立投诉举报、失信申诉、信用修复、责任追究等制度,科学管理,扎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