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府失信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政务诚信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我市政府失信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现正式开通我市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渠道:

一、政务失信投诉举报对象

1、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2、政府机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3、“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

4、市信用办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二、投诉举报办理

市信用办负责受理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举报的失信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自收到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投诉举报途径

市信用办负责受理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举报的失信投诉。投诉举报人需实名制,市信用办负责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电话:0714-6365551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

邮箱:hsxyb2016@163.com

欢迎广大市民对政府失信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黄石日报|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