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大冶4家物业服务企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并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问题
进行大冶市全市通报
并对相关小区物业企业
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消防控制室值守是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底线和红线。自全省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6年有关通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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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阳光新都
大冶市佳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未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制度,被大冶市消防救援局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02
七里新都
大冶市坤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未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制度,被大冶市消防救援局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03
嘉禾华府
大冶市鑫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未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制度,被大冶市消防救援局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04
观山名居
大冶市旗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未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制度,被大冶市消防救援局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安全责任重大,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值守是法定要求。上述企业在消防安全上暴露出麻痹大意、责任悬空问题,给小区业主生活带来潜在风险,也损害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形象和公信力。大冶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后 大冶市将持续加大 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法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