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郑某轻信“花钱找关系能恢复被吊销驾照”的谎言,被骗1.6万元。为挽回损失,他非但没有报警维权,反而充当诈骗“中间人”,协助骗子继续行骗,最终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7月7日,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这起诈骗案的判决结果:郭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4年6月,出租车司机郑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失去从业资格的他四处打听驾照恢复途径。经人介绍,郑某结识了自称“人脉广、有关系”的郭某某。在郭某某的虚假承诺下,郑某先后支付1.6万元“打点费用”,最终发现上当受骗。
为挽回被骗钱款,郑某选择了错误的解决方式。同年11月,得知同样因醉驾被吊销驾照的龚某急需恢复证件,郑某谎称自己已通过郭某某成功恢复驾照,骗取龚某信任。随后,郑某与郭某某联手,以疏通关系、置办礼品等名义,骗取龚某2.58万元。不仅如此,二人还沿用相同套路,骗取另外两名受害人共计1.51万元。
2025年4月24日,郭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郭某某累计诈骗所得共计5.69万元,其中既包括骗取郑某的1.6万元,也包括与郑某共同骗取他人的4.09万元,全部赃款已被郭某某挥霍一空。
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某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郭某某是诈骗犯罪的主谋;郑某最初虽为受害方,本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却心存侥幸主动协助郭某某实施诈骗,最终沦为共同犯罪的从犯。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证的吊销、注销及恢复均有明确的法定条件与程序,不存在“花钱找关系”的捷径,任何声称可“包办恢复驾照”的说法均为诈骗套路;若遭遇诈骗,请第一时间报警维权,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