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呈现新的阶段性变化,不少家长和学生都在关心何时复学返校。昨日,市教育局表示,复学返校是一项系统工作,要通盘考虑、周密谋划、整合力量、抓细抓实,坚决做到在疫情没有得到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该局表示,目前正在为复学谋划做好九大重点工作。
建立四级应急工作体系。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及社区的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加强沟通。
制定和完善复学和疫情防控方案。各地各学校要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前制定具体详实的开学复课实施方案、教育教学组织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校内活动计划,避免聚集性活动。
完善和落实学校系列卫生制度。各校抓紧完善和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查、病愈证明查验、个人卫生及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宣传及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环境卫生检查通报等系列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对硬件建设有要求。各学校要在学校进出通道、集体宿舍进出通道设置体温测量设施设备。在设立医务室或保健室的基础上,设立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使用。在教学、宿舍区域、食堂及活动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在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等场所设置能即时封闭的垃圾桶(箱),设置回收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有标准。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照600:1的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进一步储备物资。各地各校目前的防疫物资不均衡,离省教育厅的建议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需要各级指挥部和学校继续强化保障,确保质量合格、数量充足。
对教职员工开展培训。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各项制度、个人防护和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的普法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尤其要提示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同时分别对班主任、门卫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宿舍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不同类型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
对师生员工排查管理。组织各学校详细排查本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师生员工中曾经确诊新冠肺炎、疑似新冠肺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14天内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或者有病例报告社区人员及14天内因发热、肺炎入院治疗等重点人员要详细排查、密切关注、跟踪管理。
校园环境卫生和消杀。在各校前期全面清洁和消毒的基础上,现阶段重点对门卫室、值班人员办公室、进出通道进行消毒。学生返校前,学校需做好校园的消毒杀菌工作,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实验室、厕所、垃圾池(桶)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条件,保证校园整洁干净,室内空气流通。开学后,学校消毒工作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具体要求执行。(孙成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