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接受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04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本报讯(记者 廖巍巍) 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市大气办正在开展2020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预计在本周内全部完成。

  此次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比例为100%。本次检查采取随机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由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组织,各相关生态环境分局安排专人参加本次现场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组反馈的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的情况,便于后续落实整改和加强日常监管。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是针对2019年新国标实施以来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情况,以及检验设施设备、检验项目、规范检测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市大气办要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要求提前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并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不予配合。我市将及时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诚实守信、运行良好的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对有管理缺陷和违规经营的机构,将根据情况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将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开。

  去年以来,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全面执行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环保新国标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经前期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目前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已按照新国标要求正常稳定开展。除原有的大冶市兴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黄石众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石弘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石华奕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石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石联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石市恒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8家机构可为车主提供正常年检服务外,近期我市在大冶、阳新两地又审批建成了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避免出现长时间排队现象,建议车主在进行检验前,先与检验机构咨询,确定其现场情况后,按照自身需求前往检验机构进行排放检验。


黄石日报|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