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汪煜宏) 近日,大冶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会,成立专项整治现场核查验收组,对“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2018年底,大冶正式启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根据前期全面摸排,正式纳入整治企业137家。截至目前,根据“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要求,完成整治核查验收96家,还有41家需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核查验收。
为加快剩余“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大冶将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成熟一家、资料收集一家、现场核查验收一家的原则,对全市41家尚未验收销号的“散乱污”企业分批次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同时,针对已销号的96家“散乱污”企业,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将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死灰复燃产生新的“散乱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