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石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9/08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在黄注册登记的广大市场主体:

  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和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清单》,自2020年9月7日至12月底,我市开展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诚信企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增强诚信企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范围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优中选优、引领示范”的原则,从黄石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注册登记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三年的企业中评选一批诚信示范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不参评)。

  二、评选活动特点

  (一)全面综合:多部门参与,综合多个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优中选优,客观反映企业信用全貌,提升诚信示范企业公信力。

  (二)系统推进:制定评价评选活动办法,建立综合评价数据指标体系,按标准程序有序实施。

  (三)集中权威:全市集中发布评选结果、联合统一授牌颁证,增强诚信示范企业社会荣誉感。

  (四)正向激励:14个领域40项守信激励措施,增强诚信企业“获得感”。

  (五)自主参评:不设门槛,一视同仁,企业自愿报名,提交“4个必选+N个自选”参评资料。

  三、评选条件

  对照《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申报参评。

  四、评选程序及活动安排(详情见参评须知)

  (一)企业申报(9月7日-10月18日)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主动提出申请,向市信用办提交相关参评材料。

  (二)初步审查(10月19日-10月25日)

  根据《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第八条、第九条部分,进行初步筛选审查。

  (三)部门联审(10月26日-11月6日)

  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对企业申报信息及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四)综合评价(11月7日-11月22日)

  基于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通过部门联审的企业进行评价计分。

  (五)网络投票(11月23日-11月29日)

  在“黄石发布”“信用黄石”等微信公众号、“新华信用”平台等开辟网络投票通道,面向公众征集投票。

  (六)专家评审(11月23日-11月30日)

  诚信示范企业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参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七)名单入选(12月1日-12月9日)

  根据企业申报、初步审查、部门联审、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等情况,按一定比例和综合评价得分高低产生候选名单,由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确认同意后,确定本届诚信示范企业入选名单。

  (八)名单公示(12月10日-12月18日)

  将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九)授牌发布(12月下旬)

  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对外发布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获评名单,并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办统一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结果运用

  获评的首届“诚信示范企业”可享受专项资金安排、减免或降低费率、融资服务定向支持等14个领域40条守信激励措施。

  六、其它事项

  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直接申报。活动详情及参评须知可通过“黄石市发改委”网站——“信用建设”(http://fgw.huangshi.gov.cn/fzgggz/gzdt_128/)栏目或“信用黄石”网站——“诚信建设万里行”栏目——“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活动”专题(www.hscredit.gov.cn)查阅下载。

  咨询电话:市信用办 0714-6365551

  黄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黄石日报|20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