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炜
随着冬季到来,道路交通事故中,涉摩托车、电动车事故的比例增大,一旦发生事故,易出现人员伤亡。
24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表示,已联合市特警支队,重点查处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对于货车、面包车、客运车辆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会严管重罚。
摩托车、电动车事故
易出现人员伤亡
11月14日上午10时5分,在沿湖路上,黄石男子朱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载着2人从牧羊湖往胡家湾方向行驶。当摩托车行驶至枣子山路段时,朱某驾车在穿插其他车辆的过程中,向右侧翻,与同向在其右前侧的一辆轻型货车发生碰撞。朱某当场死亡,两辆车也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查,朱某驾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机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违反规定穿插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轻型货车驾驶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骑行摩托车不按规定行驶很危险,不戴头盔骑行加装了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同样很危险。11月19日清晨6时10分,黄石女子卫某骑着一辆加装了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沿黄石大道自南向北行驶。驶至新冶钢东门车站路段时,与停放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的一辆半挂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卫某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得知半挂车驾驶员为黄石男子刘某。经查,刘某将车体尾部及侧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且半挂车货厢栏板处于打开状态,降低了车辆可识别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同时,卫某驾驶加装了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交警部门随后认定,刘某和卫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冬季行车注意安全
市交巡警支队民警表示,这两起事故中,骑行摩托车或电动车的驾驶人均不幸身亡,反映出摩托车和电动车在遭遇事故后,易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根据我们的统计,今年以来,涉及‘四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机动车、老年代步车)的亡人事故占所有亡人事故的60%以上。”该支队民警说,随着冬季到来,涉摩托车、电动车的事故也呈上升趋势。
针对这一情况,市交巡警支队启动“四车”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特警支队,重点查处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对于货车、面包车、客运车辆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会严管重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冬季气温较低,雨雪冰冻天气较多,路面易湿滑,在驾驶车辆或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上路时,要格外注意安全,保证视线清晰,减速慢行,注意礼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特别是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机动车的市民,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