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可“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12/07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6日,记者从市救助局获悉,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对低保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等社会救助事项实行“全省通办”。

  市民提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申请,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就近通过省内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流程,统一信息核对,实行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异地协同办理,实现社会救助申办少跑腿、不跑腿。”市救助局相关人员介绍,申请材料统一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救助申请及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在具体操作中,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收到需要异地受理的申请材料,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验通过的申请材料推送至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此外,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民政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实行“一卡通”统一发放,直达救助对象,并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给付信息。


黄石日报|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