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税系统推行“黑名单”制度 倡导诚信纳税新风尚
发布时间:2019/07/01  |  来源:  |  专栏:黄石动态

2016年,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形式,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牵引和带动社会信用体制建设。通过对税收失信者的信息曝光和联合惩戒,避免偷税漏税、恶意欠税等失信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损害。在全社会树立了“违信必究,失信必罚”的理念,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一、在部署上求细,健全工作机制。

对内,成立税收“黑名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惩戒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与其他联合惩戒单位的信息交换方式、情况反馈途径以及惩戒落实措施等具体工作内容。对外,强化国、地税合作,发改委、工商、银行等部门协作,建立了包括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推进了税收“黑名单”制度的落实,打牢了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工作基础。

二、在措施上求实,加强部门协作。

对内,加强与纳服科、征管科、办公室等内部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每季度过后10日内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同时向纳税服务部门及征管部门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清单。在内部惩戒上,由纳服科直接将其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D级,适用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并将其列入稽查和出口退税重点监控对象,提高日后税务稽查的频率和从严把关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对外,推进多部门联合惩戒,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平台,与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向参与联合惩戒单位推送“黑名单”企业信息,由相关单位对涉案企业当事人依法实施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目前已对21家涉税违法“黑名单”企业进行了联合惩戒,其中12户企业违法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有的企业负责人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有的企业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有的企业在取得政府土地方面受限,有的企业已在金融融资授信方面降级。通过这些“实招”,在黄石市纳税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关注,最大限度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三、在宣传上求广,扩大社会影响。

抓好系统内宣传,一是借助宣传月,对“黑名单”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对影响较大的涉税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公示,同时加强与黄石电视台、《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媒体的合作,尽可能的通过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曝光、在当地社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等形式曝光本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对意图偷、逃、骗、抗的企业形成强大威慑,有力警示和震慑了潜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增强税收“黑名单”公布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营造出税收遵从的良好氛围。二是针对虚开发票违法案件频出的现状,不仅对法人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财务人员联合惩戒。对存在虚开发票公司,将负有主要责任财务人员的信息纳入会计人员诚信数据库,并在网络向社会公布。三是制作宣传手册。在税收稽查执法过程中,随同《检查通知书》及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发放至纳税人,重在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督促纳税人防范税收违法风险,增强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即时发布信息。及时对外公布所查处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多部门联手实行联合惩戒实现常态化,通过通报典型涉税违法案件,时刻敲响远离“黑名单”的警钟,让涉税失信者得不偿失。促进税收环境进一步净化,让诚信纳税受优待,违法失信受惩戒。

四、在方法上求新,积极创新思路。

在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开展了司法合作工作,对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并公示的案件但纳税人仍然拒绝缴纳的情况,及时联系法院执行部门,共同对纳税人进行追缴,同时通过法院的失信公示平台进行进一步公示,有效地发挥了行政与司法的合力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联合惩戒工作质效。(信息来源:市国税局)



|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