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只因看了这条朋友圈
发布时间:2021/07/01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你好法官,昨天看到了朋友圈转发的通告,我是来还钱的”。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一名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的电话,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快速执结,竟是因为微信朋友圈立了奇功。这是该地公检法《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通告》发布以来,东营区法院迎来的首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17年7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徐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因徐某未如期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2017年12月张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被执行人徐某从微信朋友圈看到《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通告》后,担心自己行为会影响到个人信用,第二天便主动联系东营区法院要求偿还欠款,徐某当场履行了25636元的还款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为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营造公正诚信的社会法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地公检法于2021年5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通告》,该通告中规定:一、负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履行义务,争取从宽处理。二、东营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政法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涉执行犯罪行为,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三、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等负有履行执行义务的人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或无故推诿,造成无法执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申请执行人依法有义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及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五、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纪查处。六、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行踪和规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该通告发布之后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好的执行氛围,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效果,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


信用中国|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