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
近年来,省政府规章和文件对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行为依然存在。为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引导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系统建设,黄石市开展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试点工作。
二、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形势的不断发展,在社会救助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审核确认程序繁多,办理耗时较长;少数申请对象以隐瞒、虚报个人实际家庭经济状况骗取低保;基层经办人员执行政策“宁紧勿松”等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改革势在必行。
三、方法措施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2021年4月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1号)。二是开展培训学习。5月黄石市社会救助局召开“全市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试点培训会”,黄石城区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试点工作。三是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与市广播电视台、黄石日报、市城发集团合作,从线上媒体、公众号到线下报纸、公交视频,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极大提高了群众对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的政策知晓度。
四、创新举措
(一)简化事前受理,方便困难群众办理。在经办工作中,经办机构首先向申请人宣传社会救助证明材料、申报承诺事项及失信的不利法律后果;申请人按规定签署《社会救助诚信告知书》、《承诺授权书》,自愿承担失信的法律责任。除必要证明材料外,申请人可选择通过承诺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改变了以往需要提供所有书面证明材料而反复跑路的状况。
(二)优化事中审核,减轻基层人员压力。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事项后,提交核对机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核对结果与申请人收入财产申报表基本一致”的,采取简化程序确认纳入保障。同时,变三榜公示为一榜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不再是必经程序。常规审批办理流程由4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有效缩短经办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基层经办人员工作负担。并且对通过简化程序作出的审核确认决定,事后因其他原因发现是“错保”的,不作为追究经办人员责任的依据,既贯彻了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要求,也在客观上保护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强化事后监管,构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对采取简化程序纳入保障的对象,经办机构在纳入保障后1个月内开展入户核查,对保障家庭收入、财产进行复核,再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办理或取消、调整保障金手续。同时,对社会救助申请人失信行为明确了惩戒措施,失信对象因非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的,也可以申请信用修复。通过申报承诺、信息比对、失信惩戒,形成完整的社会救助管理闭环,使得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审核确认流程更简便、服务更优化、管理更严格、责任更明晰,必将促进社会救助管理效率和水平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