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20/11/11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点赞诚信典型

  本报讯(记者 张瑾 通讯员 程淼) 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正式印发《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罚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容错清单》)。

  《容错清单》共列举了24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情形,是在2019年已提请市深改委印发的《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罚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上,将原有的69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扩充到93项,对列入容错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

  适用《容错清单》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首次实施《容错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二是实施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较轻;三是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或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既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也回应了企业关切,解决企业创新发展的后顾之忧。”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金文说。

  今后,市县两级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在开展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或办理其他部门移送违法线索核查等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容错清单》所列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约谈指导等方式督促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不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当然,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仍将依法予以查处。


黄石日报|2020/11/11